售貨員日做11小時 歎未能受惠於合約工時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06/14 00:36

最後更新: 2017/06/14 00:5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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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建議將合約工時的工資綫劃定於月入1.1萬元,料61.3萬名基層員工因此受惠。

合約工時方案受惠的打工仔有限,有日做11小時、且經常超時工作的售貨員也不受惠,認為工資綫定得太低,並不公平。有企業則已打算將相關措施的額外成本轉嫁客戶。

在大型連鎖店任售貨員的鄧先生一星期工作6天,每日早上11時至晚上10時,而且經常加班,月薪1.5萬元,故即使合約工時方案落實,也未能受惠。

鄧指,長時間工作令他缺乏足夠休息,身體差,也影響家庭生活,又指很多女同事因長期站立患有靜脈曲張,批評標準工時委員會方案屬交功課式,未能確實針對大部分勞工階層工時太長的問題。

鄧直言,零售行業沒有加班補償,對於自己月薪超越1.1萬的工資綫,未能受惠於1︰1加班補水措施,感到無奈和不公平,批評委員會只顧及極小部分低薪員工,「今次個方案是好的一步,但太細步。」

鍾先生從事保安工作26年,月薪低於1.1萬元,合約工時實施時料已退休,故亦不能受惠。

但鍾先生他歡迎合約工時措施,指保安工作時間彈性,由8至12小時不等,相對於劃一標準工時,鍾認為合約工時可以維持長工時員工的收入水平。

鍾又指,現時保安工作的加班補水僅達最低工資水平的34.5元,或會安排補假,對於加班補水不少於1︰1的標準,他認為可以增加加班補水收入,保障與平常每小時工資水平相等。

寶潔清潔服務公司有約300名前綫清潔工人,經理陳津指,在超時補水不少於1︰1的措施下,計算保險和行政開支,預計實質超時補水成本為1︰1.5,有關費用將轉嫁於合約客戶。

陳說,早年政府實施最低工資時,有客戶在洽談合約時會縮減工人工時,「最多可以減一更,一日無一半人手開工,客戶有機會今次為了慳成本,都會有同類情況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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